乘坐飞机,每位经济舱的旅客,可以免费托运20kg行李。小于40x55x20cm的行李,可以随身携带。容量大于100ml的自用液体洗涤和化妆用品,还有刀具、金属工具等都必须托运。带充电功能的设备(如平板电脑、充电宝、笔记本电脑等),都必须随身携带,禁止托运。
免费限额:每位经济舱客人免费托运限额为20公斤,超过部分需要付费,计费标准是经济舱全价票价的1.5%/公斤。
旅客的托运行李,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,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。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。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。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、锁扣完好、捆扎牢固,能承受一定的压力,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。
扩展资料:
货物重量和体积
1.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,单位为公斤,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。
2.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,计量单位为0.1公斤。
3.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。
4. 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,每件体积不超过40*60*100厘米,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。
5. 每件超大超重的货物,应先向总调报告,以征得同意方可承运。